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一志愿復試分數線 (含總分及單科分數線) |
1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 |
378 單科(滿分=100分)≥54 單科(滿分>100分)≥90 |
2 |
050211 |
外國語言學及 應用語言學 |
369 單科(滿分=100分)≥54 單科(滿分>100分)≥90 |
3 |
0502Z1 |
翻譯學 |
363 單科(滿分=100分)≥54 單科(滿分>100分)≥90 |
一、指導思想
1、強化政治意識,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2、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
3、增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工作質量。
4、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程序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指導和監督,并根據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積極組織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能力測試和面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設組長1名,組長由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教師擔任。復試小組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程序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實施復試工作。
三、工作流程
1.復試試題命制
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筆試、面試均為100分,任一門考試單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錄取;思想政治考核,由我院指定專人在面試中對考生進行考查,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2.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報到。我院將對考生的報考信息與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3.組織考生參加專業課筆試及綜合面試,評定考生復試成績。
4.思想政治考核
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工作要求
1.實行小組組長負責制。各組組長安排具體復試類型和復試時間,有問題及時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協商。
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出現問題及時向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五、工作紀律
1、所有參與命題、試題印制、面試等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試題保密紀律。
2、嚴禁泄露工作機密。
3、嚴禁私自攜帶有關考試資料離開現場。
4、嚴禁私自傳播未經公開的招生、考試信息。
5、嚴禁超越工作權限的個人行為。
6、不得以權謀私,向考生或考生家長許愿。
7、不得泄漏試題、考場舞弊。
8、不得涂改考卷或偽造、涂改考生檔案材料。
9、禁私自在考試現場接待私人來訪。
10、不得接受考生或考生家長的現金、貴重物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宴請。
11、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招生考試的教師,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12、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消考生的成績或錄取資格外,對直接責任人,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給予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是黨員的,由校紀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1)泄漏試題;
2)考場舞弊;
3)涂改考卷;
4)偽造、涂改考生檔案材料。
六、評判標準
1、筆試:按照參考答案給分,有爭議的地方由閱卷人員共同協商解決。
2、面試:重點考察考生語言基本功、專業基礎、外語聽說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質。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七、復試安排
時間:2023年3月31日—4月2日
3月31日(周五):考生報到、復試資格審查
時間:周五09:00-11:00,14:00-16:00
地點:教學樓G區209
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
②準考證;
③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需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公章);
⑤個人科研成果材料;
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須攜帶本人《入伍證》和《退出現役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一份,各學院留存。各學院主管領導及審查人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4月1日(周六):筆試
時間:周六08:30-11:30
(筆試)專業文獻翻譯
4月2日(周日):面試
時間:周日08:30-11:30;14:00-17:00
面試內容涉及語言基本功、專業理論基礎、外語聽說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
八、監督和復議
1、學院督導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督察,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2、學院聯系方式:029-85319471,yjsjm xisu.edu.cn,請考生及時關注西安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告。
3、本實施細則,由英文學院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文苑南路1號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616路公交終點)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29-8531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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