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公共衛生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工作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政策,遵循教育部復試工作指導意見,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各方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堅持客觀評價,切實提高復試質量。
二、招生計劃
表1公共衛生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學術型)
專業 | 統招計劃數 |
100401 流行病學與統計學 | 7 |
100402 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 | 4 |
100403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 3 |
100405 衛生毒理學 | 2 |
三、現場審查復試資料
1.時間:2023年3月30日10:00-17:00
2.地點:成都中醫藥大學(溫江校區)弘景樓4號樓308室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學院規定時間攜帶以下資料到報考學院報到,經查驗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1)應屆生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教務處簽章的本科成績單原件。
報到時查驗證書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提交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含學校鋼印頁、個人信息頁)
4)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簽章的本科成績單原件
5)《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6)2023年公共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報考導師意向表(附件2)
(2)往屆生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注案表、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到時查驗證書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提交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注案表》
3)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6)2023年公共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報考導師意向表(附件2)
備注:1.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注案表均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認證為準。網址:http://www.chsi.com.cn/
2.《報考導師意向表》中“一志愿報考方向”須與網報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導師”須為《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該方向中所列導師。
3.未按時參加復試資格審查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備注:為方便復試前考生及時了解學院的相關安排,請考生加入2023年公共衛生學院復試群(微信群二維碼見下圖),驗證信息為“身份證號后六位+姓名”。入群后,將備注名改為“報考專業+姓名”。入群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24:00。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形式及內容
(一)復試形式:專業課筆試和專業綜合面試兩部分(現場)。每名考生筆試時間為60分鐘;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二)復試對象:統招生。具體名單見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初試合格名單。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3月31日9:30-10:30(60分鐘)
2.筆試地點:成都中醫藥大學(溫江校區)明理樓(B教)510室
3.筆試科目以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
4.卷面分值:100分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23年3月31日14:00-19:00
2.面試地點:成都中醫藥大學(溫江校區)泓景樓4號樓312
3.面試內容:外語能力測試、面試提問和實踐能力考核。面試提問和實踐能力考核考查考生的專業水平、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考生理解外語語言表達的內容以及考生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外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得少于10分鐘。
復試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提問50分,實踐能力考核30分、外語能力測試20分。面試成績當場計算得出,并要求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方能離開。
五、復試要求
1.復試遵循隨機原則:“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面試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3.面試前30分鐘,考生按規定進行候考準備。
4.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5.其他相關要求以《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和《成都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法》為準。
六、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一)總成績計算: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2*30%。
(二)擬錄取原則
(2)復試筆試成績和復試面試成績,任何一門成績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三)錄取方向和導師的選擇原則:在面試前填寫《報考導師意向表》,根據學生和導師的意愿進行雙向選擇。
七、調劑工作
學院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接收調劑生,將另行發布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八、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精神,考生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可選擇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本人體檢合格報告交至公共衛生學院研究生科(成都中醫藥大學溫江校區弘景樓4號樓308室)。如對體檢存疑學校有權要求考生到指定醫院復查,確有體檢不合格者,學校有權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九、結果公示
學院將于面試后3天內在成都中醫藥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網站(https://www.cdutcm.edu.cn/ggwsxy)通知公告欄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錄取總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并同時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十、監督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督察小組,對我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考生復試成績、復試排名、擬錄取結果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考生如對復試及錄取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督察小組反映,監督和申訴電話:18380454588。
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成都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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