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四川省及《四川輕化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及學科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現將學院所屬四個學科(領域)(化學0703、環(huán)境工程085701、材料工程085601、藥學1055)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違規(guī)違紀監(jiān)督檢查,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科學制定復試方案,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信息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四)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和學院院長任組長,導師代表為成員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下設復試小組,由學院推薦專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隨機抽選不少于5位專家參加研究生復試考核。
(三)學院按需確定復試工作人員,指定專人分別負責考生資格審查、身份識別、考生聯(lián)絡、復試演練。
三、復試名單
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已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將在學院網站(https://hxxy.suse.edu.cn/)公布復試名單并通知考生按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并參加線下復試。
調劑考生:學院根據教育部擇優(yōu)復試原則綜合排序后確定復試名單,并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發(fā)出復試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按學院通知按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參加系統(tǒng)測試演練并參加復試。
為引進競爭機制,選拔優(yōu)秀生源,提高復試有效性,學院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采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部分充足生源專業(yè)可適當擴大復試比例,部分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組織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查
(一)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第一志愿考生請于2023年3月29日10:00-17:00現場報到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審核。
資格審查資料包括:
(1)《四川輕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審表》(研究生部官網下載);
(2)考生本人初試準考證;
(3)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考生)另需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及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6)往屆畢業(yè)生另需提供:畢業(yè)(結業(yè))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獲獎、認證情況的各項證書各一份。
第一志愿考生所有資料在復試報到時均需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
學院指定專人對所有復試考生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五、復試方式及復試內容
(一)復試方式
1.化學專業(yè):現場復試
2.環(huán)境工程、材料工程、藥學專業(yè):
(1)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平臺: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為主平臺,選擇“學信網遠程面試平臺”為備用平臺。
請考生提前熟悉和準備,復試前,學院會通知考生對系統(tǒng)進行測試。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測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測試)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
1.專業(yè)知識測試
(1)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
(2)調劑考生采用線上口答的形式,考生隨機抽取考題,并進行作答。測試時長每位考生原則上20—30分鐘。
(3)各專業(yè)測試科目
化學、材料工程、藥學專業(yè)測試科目:《化學綜合》
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測試科目:《環(huán)境生態(tài)學》
2.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測試:采用即時問答面試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潛質等綜合素養(yǎng)。測試時長原則上10-15分鐘。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測試由考生個人能力展示(3分鐘)和綜合素質測試(7-10分鐘)兩部分構成。個人能力展示重點介紹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
3.英語測試。測試時長每位考生原則上為3-5分鐘。
4.心理測試:考生按照學院給定的網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心理測試,不參加測試者視作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5.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測試成績40分,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測試成績50分,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10分。
復試成績低于60分(含各單項成績低于該項滿分的60%),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相同。化學加試方式為“線下作答”;環(huán)境工程、材料工程、藥學為“線上口答”,考試時長30-60分鐘,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化學、材料工程、藥學加試科目:物理化學、分析化學。
環(huán)境工程加試科目:環(huán)境監(jiān)測、環(huán)境評價。
六、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請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10:00-17:00報到,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報到地點: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匯興路519號四川輕化工大學匯南校區(qū)第一實驗樓217,聯(lián)系電話13508176580。
2023年3月30日9:00~11:00(筆試)
2023年3月30日13:00開始面試。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待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復試費
考生須在參加復試前按學院通知繳費流程完成復試費繳費,如未完成復試費繳納,視同放棄考核資格。復試費標準為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八、體檢
所有通過復試獲得擬錄取資格的考生都須參加體檢。考生在學校研究生部網頁下載《體檢表》,到當地二級及以上醫(yī)院按規(guī)定項目自行體檢,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有本人近期照片及騎縫章的體檢表郵寄給學院陸老師(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匯興路519號四川輕化工大學匯南校區(qū)第一實驗樓217,陸老師收,電話:13508176580)。逾期無故未郵寄體檢表,視作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九、錄取相關規(guī)定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對政治素質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無論綜合成績如何,一律不予錄取。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且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學歷認證報告的考生不予錄取。
擬錄取考生若體檢不合格,取消擬錄取資格,依序遞補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計劃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擬錄取資格,可由各學院根據錄取規(guī)則遞補錄取。遞補擬錄取時,已被他校擬錄取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向下依序遞補。
(二)錄取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構成,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錄取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非專項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yōu)錄取。
(三)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時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志愿考生分別單列排序,并按錄取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復試成績仍相同時,按初試統(tǒng)考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
(四)在錄取過程中應參考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及科研及創(chuàng)新能力。
十、考生須知
(一)閱讀相關政策法規(guī),了解復試環(huán)節(jié)
考生參加復試前務必登錄四川輕化工大學研究生部網站(http://yjs.suse.edu.cn)“政策法規(guī)”欄目提前學習《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guī)充分知情了解。
(二)復試過程要求
現場面試要求:
1.復試過程中禁止使用具有網絡、通信、錄音、錄像等功能的電子設備,不得與他人聯(lián)系、交談,不得外泄復試內容。
2.考生在復試時需著裝得體,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機等通訊設備,不得無故離開復試區(qū)域,聽從工作人員安排。
3.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嚴禁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夾帶等,不得錄音、錄像。如發(fā)現私自錄音錄像或復試結束后在網絡或者個人群體之間傳播本人復試內容,將取消其錄取資格,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復試過程中,復試工作人員可根據情況詢問個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對于考生情況進行查驗,考生應當配合。
5.考生無故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lián)系的,將視為個人放棄復試。
網絡遠程復試要求:
(一)做好軟件安裝與軟硬件測試
1.考生需提前下載安裝相關軟件,熟悉操作流程,請關注《四川輕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手冊》,供參考,以平臺最新版操作手冊為準。按時參加學院組織的測試。
2.考生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一臺主機位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輔機位從考生側后方成45°拍攝,監(jiān)測復試環(huán)境,確保復試教師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況及考生正面。
推薦使用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外接高清攝像頭、麥克風、音箱功能)作為復試的“主機位”;1部手機(智能機、具有高質量視頻通話功能)作為復試的“輔機位”,同時用此設備進行“人臉識別”、打卡及緊急情況下聯(lián)系復試工作人員等操作。
3.考生應當提前調試好設備以滿足復試要求,保持電量充足,最好接通電源使用;建議準備有線寬帶網和WIFI網絡條件,網絡良好正常并確保資費或流量充足。
4.考生必須在獨立、安靜、整潔、明亮的房間進行遠程面試,房間內不得張貼或懸掛與復試相關的資料;除考生本人外,復試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內或進入房間;嚴禁在培訓機構、網吧等場所進行復試。
5.對于確有困難的考生,考生應在系統(tǒng)模擬測試前一天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詳述具體情況,學校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兜底解決方案。考生若不選擇學校提供的復試方案,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網絡遠程復試過程要求
1.關閉所有電子設備的語音提醒,復試過程禁止使用除復試設備外的具有網絡、通信、錄音、錄像等功能的電子設備,不得與他人聯(lián)系、交談,不得作記錄,不得外泄復試內容。
2.考生在復試時需著裝得體,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機等通訊設備,不得無故離開視頻區(qū)域,視頻區(qū)域不允許出現其他任何無關人員,回答時必須正面免冠正視屏幕,保證胸部以上和雙手在鏡頭范圍內。
3.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嚴禁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夾帶、旁窺,不得錄音、錄像和錄屏。如發(fā)現私自錄音錄像錄屏或復試結束后在網絡或者個人群體之間傳播本人復試內容,將取消其錄取資格,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復試過程中,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若發(fā)生如軟硬件故障等突發(fā)事件,應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復試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聽從指揮,解決問題,已作答的題目原則上不重新作答。
5.復試過程中,復試工作人員可根據情況,通過隨機巡視考生所在房間環(huán)境、詢問個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對于考生情況進行查驗,考生應當配合。
6.考生無故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lián)系的,考生復試過程中網絡多次無故中斷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lián)系的,將視為個人放棄復試。
十一、其他說明
1.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2.學院以官方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復試科目、加試科目筆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成人教育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須在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5.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考生不遵守復試考場紀律,不服從復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咨詢、申訴及監(jiān)督
(一)信息查詢: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研究生部及本學院網站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招生信息。
(二)咨詢方式:
1.學校研招辦咨詢電話:0813-5505850
2.學院咨詢電話:李老師13795580249
咨詢郵箱:hhyjs suse.ede.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貢市四川輕化工大學第一實驗樓217室
(三)申訴:申請人對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環(huán)節(jié)有異議的,可向學院書面形式實名提起申訴,本學院及時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申訴受理人:劉老師0813-5505602
(四)投訴監(jiān)督:為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確保研究生錄取質量,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jiān)督,考生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校紀委反映情況或投訴。
投訴電話:0813-5505625。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匯興路519號四川輕化工大學紀委辦公室
十三、復試的回避
復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回避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2023年3月24日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四川輕化工大學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xù)關注!